「想你想不到的觀念,做你做不出的產品」,應該是賈伯斯能夠成為科技界風雲人物的重要原因之一。他使科技從龐然大物變成能放進口袋,把娛樂從唱盤轉為數位。他推出的東西不僅僅是「新產品」,更重要的是能夠把人類的生活帶入一個「新領域」。
Apple I,開創了電腦「個人化」的新理念;Apple II,把電腦由少數玩家的禁臠,推廣成大眾化的產品,也讓他在廿五歲時成了億萬富翁。「麗莎」雖讓他初嘗敗績,但他將繪圖界面、視窗與滑鼠納入個人電腦,不僅為後續的「麥金塔」奠定成功基礎,也為個人電腦建立標準規格,至今未被取代。
接下來的iMac,促成網路全球化的風潮。進入廿一世紀,賈伯斯更是連戰皆捷,iPod把隨身聽帶入了數位化的時代,iPhone掀起了觸控風潮,iPad則讓平板電腦得以實現。
高科技業者的競爭,通常在於「數字」,例如產品處理速度多快,記憶體容量多大;然而技術性「數字」很容易被競爭者超越,因此,產品雖然不斷推陳出新,但「生命周期」愈來愈短。
其次,高科技業固然必須重視技術的創新,但更重要的是必須將新技術與消費者的需求緊密結合。蘋果本世紀以來多項新產品頻創佳績,在於能推出讓消費者「喜出望外」、帶動市場風潮的新產品,其他競爭廠商只能緊跟在後,靠著「提升功能」苦苦追趕。即使「後來居上」,但蘋果卻早已在另一項新產品的跑道上遙遙領先了。
賈伯斯的成功關鍵,當然在於不斷「創新」。然而「創新」的重點並不在於技術層次,而是在於產品概念,所以賈伯斯締造了蘋果的奇蹟,也改變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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