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

FILEDECK.NET。5個免空上傳檔案,一次搞定!


受最近沸沸揚揚的網友之託幫忙介紹一個網站,就是免費空間上傳的網站,一次可以上傳檔案到五個不同的免費空間,雖然說提供的選擇有十個,其實我對於免費空間一點也不熟悉,甚少有機會可以使用到,因為免費空間總是難保資料的永久性啊~

http://filedeck.net/

10個免空如下:
http://www.badongo.com/
http://rapidshare.com/
http://www.zshare.net/
http://www.sendspace.com/
http://www.megaupload.com/
http://www.flyupload.com/
http://www.netload.in/
http://www.filefactory.com/
http://www.easy-share.com/
http://depositfiles.com/


雖然說有10個免費空間可以選擇,但是勾選時只能勾選五個唷!勾到第六個時就會跳出提醒視窗,選擇上傳檔案必須在50MB以內,我猜可能是考量到某些空間的檔案大小限制,所以就統一到50MB以內,上傳檔案之前別忘了使用條款也要打勾唷!


還頗喜歡他的上傳介面,可以即時看到上傳進度,這個php怎麼寫啊?誰可以教我啊,我的上傳頁面也想寫成這樣子,不然我自己寫的還頗兩光的!


上傳好了之後就會有提供一個連結,之後分享檔案就直接給這個連結就對了!


進去之後網頁會幫忙Check檔案在每一個免空是否還存在,若存在的話就會有一個綠色的勾勾囉!

C# 如何在ASP.NET 寫入檔案(上傳檔案)到虛擬目錄中

web.config 設定要存取虛擬目錄(網路芳鄰的電腦資料夾)存取帳號密碼
<configuration>
<configSections>
.......................略過
</configSections>
<system.web>
<identity impersonate="true" userName="AAAA" password="0000" />
</system.web>
<connectionStrings>

上傳檔案的方式 C# ASP.NET 語法
FileUpload tempUpload = FileUpload1;
tempUpload.PostedFile.SaveAs(Server.MapPath(VirtualPathUtility.ToAbsolute(Server.UrlDecode("~/虛擬目錄別名/"))) + ServerFileName);

FileUpload tempUpload = FileUpload1;
tempUpload.PostedFile.SaveAs("\\\\192.168.0.10\\資料夾\\" + ServerFileName);

2010年7月26日 星期一

IIS 如何建立網路芳鄰之虛擬目錄

1.按一下 [開始],指向 [程式集],按一下以選取 [系統管理工具],然後按一下 [Internet 服務管理員]。
展開伺服器名稱。

2.在左窗格中,用滑鼠右鍵按一下 [預設的網站],指向 [新增],再按一下 [虛擬目錄]。

3.在「虛擬目錄建立精靈」的第一個畫面中輸入虛擬目錄 (例如 MyWebData) 的別名或名稱,再按 [下一步]。

4.在第二個畫面中,按一下 [瀏覽]。找出您建來存放內容的內容資料夾。按一下 [下一步],若是使用\\192.168.0.10\AAA時,按下一步。

5.在第三個畫面中,「安全驗證」輸入要驗證登入此網路芳鄰的帳號密碼。

6.在第四個畫面中,選取 [讀取] 和 [執行指令碼 (例如 ASP)]。確認其餘核取方塊均已清除。按一下 [完成] 結束精靈。

重要:在IIS主機上,以及網路芳鄰的主機上,均需建立相同的帳號密碼,以供資料存取

參考文章
如何建立 IIS 虛擬目錄http://support.microsoft.com/kb/172138/zh-tw
設置IIS指向另一台機器上的共享虛擬目錄http://tc.wangchao.net.cn/it/detail_55171.html

2010年7月23日 星期五

蘋果 iPhone4 vs HTC Evo 中文字幕版

蘋果標錯價?Mac mini加購8GB記憶體僅2萬



蘋果公司疑似出現戴爾標錯價事件!官方網站上(http://store.apple.com/tw-eduA)疑似標錯價錢,Mac mini加購8GB記憶體,原價應為47100元,卻錯標為19900元。

疑似出包的為全新版Mac mini 加購8GB記憶體商品,加購4GB在網站上標明為34900元,加購8GB原價應為另外再加12200元,但點選後卻出現19900元的價格。

消息一傳開之後,不少網友也開始「好康相報」,並傳出已經有人下了大量訂單,不過未來蘋果方面是否買單,可能也必須看蘋果是否願意出貨。

目前為止,蘋果官方線上商店的問題依然存在,似乎也尚未有所修正。

先前Dell兩度發生線上商店標價錯誤情形,後來台北市政府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規定,針對Dell處以新台幣100萬元的罰鍰,而此次蘋果發生這樣的機制錯誤情形,不知道是否會選擇認賠出貨?或者是直接更改買家訂單呢?


2010/07/24 雅虎新聞報導
昨天下午開始,許多民眾從MSN即時通、噗浪上不斷收到「蘋果大放送」、「Mac mini 8G不到二萬元」等訊息,網友大呼簡直是歡樂星期五,原本要價四萬七千一百元的迷你電腦,變成一萬九千九百元,當場省下二萬七千八百十元元,雖然蘋果公司在截稿前未正式對外說明,但客服系統已說明是系統錯誤,購物網站直到晚間八點半才改為正常的價格。

發生問題的是蘋果「教育優惠價格」專區裡的Mac mini電腦,當消費者選擇記憶體從4G增加為8G時,價格不漲反降,變成高規格比低規格還便宜的現象,網友一發現就奔相走告。昨天下午蘋果官網呈現「訂購高峰」,許多人在臉書、噗浪表示一口氣訂了好幾台,等著看蘋果怎麼處理,傳言這次至少累積廿萬台訂單,但可信度令人懷疑。

一名簡姓民眾表示,他一聽到這消息,就以半信半疑的心情下單,沒想到相當順利,一下子就完成了網路刷卡。網站顯示,預計八月三日就可收到Mac mini。他知道過去戴爾也發生類似事情,消費者敗訴,戴爾可以不用依標錯價格出貨,因此這回也不抱太多期望,如果沒有便宜就算了。

過去戴爾發生過多起標錯價事件,一度被質疑是炒作話題的宣傳手法,還有網友對戴爾提告,要求戴爾履約出貨,經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網路標價屬「要約引誘」,只是引誘消費者購買,雙方契約仍未成立,判決消費者敗訴,戴爾不須依標錯價格出貨。

當時判決進一步說明,消費者在網路上訂購戴爾的商品,戴爾回信表示「訂單收到,但並不表示戴爾接受了你的訂單,戴爾會在下個工作日與你聯絡,做最後確認」;這段文字,表示戴爾在沒做最後確認前,雙方契約尚未成立,因此無履約問題。

不過,昨晚又傳網友爆料,先前以一萬九千九百元刷卡購買Mac mini的訂單,收到的電子郵件被「竄改」為四萬七千七百十元的價格,並質疑蘋果在未通知消費者的情況下,逕自修改訂單產品項目與價格,在臺灣電子商務史上可說前所未有。

Mac mini加購8GB記憶體 19,900 立即下單購買

我只能說一個小小的人為疏失或系統出錯,就會造成非常大的損失,所以在購物網上,在價格的制定審核上都需要非常的謹慎!

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C# VB 確認字串是否為有效的電子郵件格式

C# 寫法
using System;
using System.Text.RegularExpressions;

public class RegexUtilities
{
public static bool IsValidEmail(string strIn)
{
// Return true if strIn is in valid e-mail format.
return Regex.IsMatch(strIn,
@"^(?("")("".+?""@)|(([0-9a-zA-Z]((\.(?!\.))|[-!#\$%&'\*\+/=\?\^`\{\}\|~\w])*)(?<=[0-9a-zA-Z])@))" +
@"(?(\[)(\[(\d{1,3}\.){3}\d{1,3}\])|(([0-9a-zA-Z][-\w]*[0-9a-zA-Z]\.)+[a-zA-Z]{2,6}))$");
}
}

VB寫法
Imports System.Text.RegularExpressions

Module RegexUtilities
Function IsValidEmail(ByVal strIn As String) As Boolean
' Return true if strIn is in valid e-mail format.
Return Regex.IsMatch(strIn, _
"^(?("")("".+?""@)|(([0-9a-zA-Z]((\.(?!\.))|[-!#\$%&'\*\+/=\?\^`\{\}\|~\w])*)(?<=[0-9a-zA-Z])@))" + _
"(?(\[)(\[(\d{1,3}\.){3}\d{1,3}\])|(([0-9a-zA-Z][-\w]*[0-9a-zA-Z]\.)+[a-zA-Z]{2,6}))$")
End Function
End Module

這個範例可以解譯規則運算式模式 ^(?("")("".+?""@)|(([0-9a-zA-Z]((\.(?!\.))|[-!#\$%&'\*\+/=\?\^`\{\}\|~\w])*)(?<=[0-9a-zA-Z])@))(?(\[)(\[(\d{1,3}\.){3}\d{1,3}\])|(([0-9a-zA-Z][-\w]*[0-9a-zA-Z]\.)+[a-zA-Z]{2,6}))$,其方式如下表所示

^
在字串開頭開始比對。

(?("")
判斷第一個字元是否為引號。(?("") 是交替建構的開頭。

((?("")("".+?""@)
如果第一個字元是引號,則比對開頭引號,其後接著至少一個任何字元的項目,再加上結尾引號。字串應該以 @ 符號為結束。

|(([0-9a-zA-Z]
如果第一個字元不是引號,則比對由 a 到 z 的任何字母字元,或由 0 到 9 的任何數值字元。

(\.(?!\.))
如果下一個字元是句號,就找到相符的比對。如果不是句號,則往前找下一個字元並繼續進行比對。(?!\.) 是零寬度右不合樣 (Negative Lookahead) 判斷提示,可以避免兩個連續句號在電子郵件地址的本機部分中出現。

|[-!#\$%&'\*\+/=\?\^`\{\}\|~\w]
如果下一個字元不是句號,則比對任何字組字元或下列其中一個字元:-!#$%'*+=?^`{}|~。

((\.(?!\.))|[-!#\$%'\*\+/=\?\^`\{\}\|~\w])*
比對零次或更多次交替模式 (句號後接非句號或幾個字元的其中一個字元)。

@
比對 @ 字元。

(?<=[0-9a-zA-Z])
如果 @ 字元前面的字元是由 A 到 Z、a 到 z 或 0 到 9 的字元,則繼續比對。(?<=[0-9a-zA-Z]) 建構定義零寬度左合樣 (Positive Lookbehind) 判斷提示。

(?(\[)
檢查 @ 後面的字元是否為左方括號。

(\[(\d{1,3}\.){3}\d{1,3}\])
如果是左方括號,則比對後面接著 IP 位址 (四組一至三位的數字,各組間以句號分隔) 及右方括號的左方括號。

|(([0-9a-zA-Z][-\w]*[0-9a-zA-Z]\.)+[a-zA-Z]{2,6})
如果 @ 後面跟著的字元不是左方括號,則比對一個值為 A-Z、a-z 或 0-9 的英數字元,其後接著零個或更多字組字元或連字號的項目,再加上一個值為 A-Z、a-z 或 0-9 的英數字元,然後再接句號。這個模式可能重複一次或多次,然後接著兩個到六個英文字母 (a-z、A-Z) 字元。規則運算式中這個部分的設計是要用來擷取網域名稱。

參考資料 http://msdn.microsoft.com/zh-tw/library/01escwtf(VS.95).aspx

2010年7月18日 星期日

Chinese_Taiwan_Stroke_BIN 與 Chinese_Taiwan_Stroke_CI_AS 之間的定序衝突

錯誤訊息:
Chinese_Taiwan_Stroke_BIN 與 Chinese_Taiwan_Stroke_CI_AS 之間的定序衝突
或是
Cannot resolve the collation conflict between "Chinese_Taiwan_Stroke_CI_AS" and "SQL_Latin1_General_CP1_CI_AS" in the equal to operation. [SQLSTATE 42000] (Error 468). The step failed

解決方式:
1. 有where時
WHERE A.A = M.M
改成
WHERE A.A COLLATE Chinese_Taiwan_Stroke_BIN = M.M COLLATE Chinese_Taiwan_Stroke_BIN

2. 有UNION時
SELECT ie FROM A WHERE code LIKE '123%' GROUP BY ie
UNION
SELECT ie FROM B WHERE code LIKE '123%' GROUP BY ie ORDER BY ie
改成
SELECT ie COLLATE Chinese_Taiwan_Stroke_BIN FROM A WHERE code LIKE '123%' GROUP BY ie
UNION
SELECT ie FROM B WHERE code LIKE '123%' GROUP BY ie ORDER BY ie COLLATE Chinese_Taiwan_Stroke_BIN

2010年7月15日 星期四

不管你是主管還是員工,都該好好的看這一篇文章

雖然喝紅了臉,你的沮喪、不平與不安,全寫在臉上了。在公司上了這麼多年班,突然一早上進公司,總務就發個紙箱給你,還站在一旁盯著你收拾東西,連電腦也不許開,收拾好了就走人。事情過了個把月,你還是氣憤難消。

你說看到昨晚的電視新聞,上千名失業勞工聚在勞委會抗議,要求政府對於企業裁員與失業率升高,提出對策。你說你也真想去抗議。

說來也巧,昨天中午我公出時走延平北路,正好經過勞委會。也曾停下來瞭解了一下抗議的訴求。所以對於他們抗議的原由,我能理解。

但當你說你也真想去抗議,我就有些話想對你說說。

你我曾在券商共事,長期研究過許多上市公司的營運,也讀過許多相同的資料,你應該還記得,許多統計資料都顯示,有七成以上的公司,開業之後撐不到三年。剩下的一半也會在後來的兩年中陸續結束,能夠持續經營超過十五年以上的公司,不到百分之三,十五年以上的,更是不到百分之一

照這樣來算,如果我們都從二十五歲左右進入職場,六十五歲退休,四十年的時間裡,想要一直待在同一家公司,並不是一個很切實際的期待,對嗎 ? 比較實際的情況應該是,我們會經常因為公司前途無亮自行跳槽,也常會因為公司無法再經營下去而不得不離開,對嗎?

其實你們公司的情況,半年多前就有跡象了,老闆經營的方向不對,你也曾抱怨了半天。我還記得那時我們聊過,我問你怎麼不另謀高就,你說你試了,但是談來談去,發現薪資都沒有現職高。我講了一句很刺耳的話,你還記得嗎 ? 我說,別抱怨他了,雖然他是個不善經營的人,但至少他付給你的薪資,已經超過你的「市價」了。

其實當時我應該再提醒你,有這種現象,表示你應該趕快在自已身上多下點工夫了。你的競爭條件已經在衰退當中,繼續這樣下去,保不住工作只是遲早的事。我疏忽了,這點我向你抱歉。

曾經和一位創業成功的朋友有過一席印象深刻的談話。那已是四、五年前的事。他長我十來歲,在成功前曾經有過兩次事業失敗的經驗,負債累累。捫心自問,若我是他,恐怕再也沒有勇氣嚐試了。但他還是不肯放棄。第三次,他成功了。那日與他飲酒吃飯,已是他創業成功的第五個年頭。他說前四年的獲利都用來還了債,現在才算稍微賺了點錢。

我舉杯表示佩服,微醺的他卻按住我將到口的酒杯,問了我一個問題:「如果你上班的公司經營不善,快要倒,你會有什麼打算 ?

想都沒想,我說當然馬上開始找下一個工作。還開玩笑的問他公司裡還缺不缺人

聽了我的回答,他意味深長的笑著看了我一會,才開口說:「這半年來,我到處問人這個問題,我打算問滿一百個,你是第八十六個,大家答案都大同小異。從來沒有一個告訴我:『我會去告訴老闆,別擔心,我會用我的全部家當陪他拚到底。』

他說,失敗過兩次,他想通了這個道理:船沉了,和船一起沉的總是船長。水手都帶著剩餘的糧食、飲水,搭救生艇走了。

所以這次他的學到了教訓。績效好,該加薪就加,該發獎金就發,但績效不好,該減薪、該裁撤,他一定公事公辦,不會拘泥員工的年資或彼此的感情。因為,「如果你感情用事,顧慮那些該裁該減薪的人會不舒服,而不處理,就反而會造成表現好的人更不舒服,他們會離開你,最後留下來那些原本就該砍掉的人,公司很快就不可挽救。這不只是控制成本的問題,而且能避免人才流失。」他說。言下之意,他反省過,這方面處理不當,是他過去失敗的原因。

從那天開始,我再也不曾認為公司有持續雇用我的義務,因為我的確沒有陪老板沉船的打算。除了上班時間仍舊做好我職掌的工作,我也在自己身上下了一些工夫,做好隨時隨地可以離開的準備,不論主動或被動。還記得你曾經笑過我習慣到處面試去探行情嗎?就是因為與他那一席話。我覺得勞雇之間的關係,是一種條件式的關係,當維持關係的條件不存在,雙方都有解除關係的權力。

我們都曾幾度跳槽,在「開除」老闆的當下,也都蠻絕情的,不是嗎?

我們若指望在一家公司上一輩子的班,那得保證老闆永遠喜歡我們,我們也永遠喜歡老闆,再加上他公司永遠不會倒、能賺錢,還要我們的價值永遠不會被取代。少了上述任何一個條件,都不可能。你覺得這種情形會常見嗎?

我不是在幫資方講話。我知道有些資方是故意惡性倒閉,自己乘救生艇帶走補給,讓員工和相關往來業者跟船一起沉。不過絕大多數的創業者都希望創業能夠成功,如此一來,不但自己有好日子過,還可以提供許多穩定的就業機會,養活好幾家人,甚至像王永慶,養活的是數萬個家庭的幾十萬人。創業者投入資金、時間,還有比員工更多的勞心勞力,同時承擔著因為營運能力不足、判斷不正確、被倒帳、景氣反轉等無時不刻都存在的失敗風險。失敗的結果,常常是背負沉重的債務,從此一輩子翻不了身。平均每當一人創業成功,就有九個人失敗,而這些成功的人,平均都先失敗過兩次。連王永慶在創業早期也失敗過。這些資料,你也都讀過,不是嗎 ?

相對而言,受雇者得到一個職位,只要每天早上按時去上班,做好指定的工作,按時下班,每個月時間到了就有一份薪水可領來養家活口,如果外面找得到薪水更高、福利更好、前途更光明的工作,通常會遞出辭呈離去。而如果找到的工作薪水更低,就表示在現職上已經「超額獲利」。若是公司經營失敗,除了拿不到的薪水,沒有其他的風險。

在這樣的相對關係下,我們身為職員、勞工,有什麼資格抱怨老闆為了能夠繼續營運下去而裁員 ? 至少還發給了你離職金,沒有等到薪水發不出來再落跑。而且,他總還留了人下來,我們該不該想一想,為什麼走路的是我們 ?

曾經聽過一個很詼諧嗜酒的老頭講課,他說他平生最看不起的,是下了班就罵老闆,隔天又繼續去上班的人。你現在聽了一定笑不出來,但當時課堂上是哄堂大笑

他說,若有本事找更好的工作,不用抱怨,走就是了。如果沒有這個本事,那就根本沒有抱怨的資格

我真的不是在幫資方講話。只是這一個多月來,幾次聽你埋天怨地,我希望你也想一想自己是否真的完全沒有責任。你開啟了你的求職網頁,寄出了許多履歷,得到幾次面試的機會,但條件都不如你原來的工作。面對這樣的情況,你除了找我喝一杯,訴訴苦,有沒有想過外在的環境變了,你的心態也該調整 ?

現在的就業市場,是一個硝煙密佈、屍橫遍野、血流成河的殺戳戰場。你覺得已經彈盡援絕。這時候的你,該做的不是到處去嚷嚷著戰爭的不公平。這件事大家都很清楚。但仗還是要打下去。而且最慘烈的時候還沒來。你若決定把時間和精力花在抗議上,我會尊重你,但請恕我直言,那不是你現在該做的事。

你所應該做的事情,是遍尋你的身上、四周,找出任何還能使用的武器。哪怕原本用的是機關槍,現在只剩一把美工刀,但只要先守住一個小小的方寸,別被打掛,你就能繼續在戰場上存活,就有殺出重圍,看到戰爭結束的機會。


而且,不論將來的結果如何,你一定要記得現在這個經驗:永遠要不停止成長學習。別再使自己陷入武器不夠用的處境。這是自己的責任,不是別人的。拿自己的不幸去怪別人是最容易的事,但卻一點幫助也沒有

現在說這些話,我知道你看了心裡不會太痛快。但那種只會安慰你、哄你,任由你在怨天尤人的思維裡自暴自棄的朋友,我不會當。我若是那種人,你也不必當我是朋友。

說真的,景氣的確不好,今天我對你說的這些話,明天也許就得說給我自己聽了。現況中有太多的不確定,每個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惶恐,而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坐以待斃一定沒指望,你同意嗎 ?

今後我仍然願意陪你喝酒聊天,喝咖啡吃飯,陪你聊天說笑,陪你檢視身上的武器,一起研究在這戰場上存活下去的策略。我們是長年的朋友,相交相惜,理當互相支持。但那不表示我想同情你,也不認為你需要我的同情,所以,聽你怨天尤人,今晚是最後一次。

Facebook 粉絲團

全民加粉絲團運動
就跟全聯廣告的「1 2 3 4 5 6 7 8、2 2 3 4 ...」一樣,最近幾個月台灣興起了一股全民加 Facebook 粉絲團的運動。真的不蓋你,前幾天還有10歲的小朋友一直要我加為他的粉絲,我之前「爛好人」的作法不管你是阿貓阿狗,只要你來邀請的我就加,但是真的是越來越超過了,10歲的小朋友要我當他的粉絲!?況且我又不認識他!!!

或許有人會質疑:「你網站不也放著粉絲貼紙要人加?」

沒錯!我是贊成設立粉絲團的(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吧?),但是我卻對這種亂拉人加粉絲的情況有話要說...

粉絲團是作什麼的?
如果是個人的話大部份是拿來跟朋友炫耀用的,如果是公司的話則是有行銷的目的在。

但是我問你:「周杰倫或蔡依林會一天到晚一直要你加為他的粉絲嗎?如果用這樣子的方法拉了十萬名甚至一百萬粉絲,你覺得這樣子的粉絲團想表達的是什麼含意?」

我是不能接受這種的價值觀,而且很不幸地,有人利用大家這種盲目加粉絲團的心態,精心設計了一個「BabyHome」的粉絲團給大家加(現在已經停掉了),詳細的過程還是看一下 Mr./Ms. Days (MMDays) – 網路, 資訊, 觀察, 生活 的前因後果吧:

不會吧?Facebook上的「BabyHome 寶貝家庭親子粉絲網」可能不是BabyHome的官方粉絲首頁?
確認踢爆!BabyHome 的 Facebook 粉絲團是網路蟑螂經營的!還有多少受害未爆彈!?
BabyHome公告:FB偽粉絲團違反規範,將祭法律行動!〈附美商全通回應〉
假BabyHome名義設Facebook粉絲團 網路行銷公司被踢爆
追加一條:BabyDiary!?似曾相識??借屍還魂??
高明與詐騙僅一線之隔
這跟我之前踢爆的「黑色 Google 搜尋網頁」有著異曲同工之妙,該事件的「疑似」站長甚至還來我這邊留了幾篇口氣很不好的留言,這就是所謂的行銷人員或是行銷公司一貫的道德觀嗎?

為什麼行銷人員就可以用自己的專長來故意「騙人」,沒錯,我又再次用了這個人家想要告我的字眼,但是明明可以講明白故意不說就是「騙」,更何況這些案例都是想利用這種模稜兩可的描述,來故意將本身塑造成你們心目中的那一家公司。

而且甚至在被揭穿之後還有這樣子的理由:

六、版大說『可以看到另外兩個粉絲團,跟BabyHome.tw一樣,沒有資料欄位、推薦連結也只有aams集團。』,關於這個部分,不好意思,實在是太忙,沒有更新到位,我們很慚愧,會盡快將資料補齊。

這真是笑掉人家的大牙!一個經營了二個多月擁有數萬名粉絲的粉絲團,說忘了補上資料?那別人在塗鴉牆問你的都故意不回是怎樣?

或許這種的案例還是會層出不窮,能夠阻止這件事的只有靠大家的智慧了,最後我再爆一個 Facebook 遊戲的另一種手法:

你第一次要玩「開心寶貝」這個遊戲時你一定要按【允許發佈】才能進入遊戲,而他們也很好心地提醒你可以進去設定為不要發佈,但是我想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會去改設定,偏偏就我這個龜毛的人會進去改看看,但是改完了要再進遊戲時又會出現相同的畫面!

也就是說你一定要允許程式自動在你的塗鴉牆亂發東西才能玩這個遊戲,這已經露出遊戲設計者的心態,而我也說明的很清楚了,要不要玩在你,不要說我沒提醒哦!

還有這一篇不是要拉你加粉絲團的,絕對不是!但是你真的那麼想加我是不會攔你的!

原文 高登工作室 轉自 http://gordon168.tw/?p=360&utm_source=feedburner&utm_medium=feed&utm_campaign=Feed%3A+gordon168+%28gordon168%29

2010年7月9日 星期五

沒有水的杯,沒有杯的水

有一天,杯子對主人說:“我寂寞,我需要水,給我點水吧。”

主人說:“好吧,擁有了想要的水,你就不寂寞了嗎?”杯子說:“應該是吧。”於是,主人把開水倒進了杯子裡。水很熱,杯子感到自己快被融化了,杯子想,這就是愛情的力量吧。

然後,水變溫了,杯子感覺很舒服,杯子想,這就是生活的感覺吧。

後來,水變涼了,杯子感到害怕了,怕什麼他也不知道,杯子想,這就是失去的滋味吧。慢慢的,水涼透了,杯子絕望了,杯子想,這就是緣分的“傑作”吧。

杯子說:“主人,快把水倒出去,我不需要了。”但是,主人不在。杯子感覺自己快壓抑死了,可惡的水,涼涼的,放在心裡,感覺好難過。

杯子奮力一晃,水終於走出了杯子的心裡,杯子好開心,突然,杯子掉在了地上。杯子碎了,臨死前,看見了,它心裡的每一個地方都有水的痕跡,它才知道,它愛水,它是如此的愛著水,可是,它再也無法把水完整的放在心裡了。

杯子哭了,它的眼淚和水溶在一起,它奢望著能用最後的力量再去愛水一次。

愛情,往往是經歷了痛苦才知道珍惜,總要到無法挽回才會覺得後悔。愛情是這樣,生活中其他很多東西也是這樣,總要失去了才覺得珍貴。

2010年7月8日 星期四

解決IE8之SysFader: iexplore.exe - 應用程式錯誤的問題

SysFader: iexplore.exe 應用程式錯誤
應用程式發生例外 不明的軟體例外錯誤(0x0eedfade)於位置0x7c815e02
解決方法如下:
第一種解法:我的電腦按右鍵>內容>進階>效能>設定>視覺效果>選擇「調整成最佳效能」>套用>確定。(主要應該是關閉將功能表淡出或滑動到檢視)
第二種解法:把網站加入信任網站看看
第三種解法:參考 http://help.lockergnome.com/windows/SysFader-iexplore-exe-Application-Error--ftopict533700.html
依其建議將 Java 反安裝(uninstall)再重開機(reboot),
再連線至 http://www.java.com/zh_TW/ 安裝最新的 Java(TM) 6 Update 19 即可解決了...
所以我認為第三種解法應該是最正確的

2010年7月5日 星期一

jQuery Ajax 使用方法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ajax.googleapis.com/ajax/libs/jquery/1.3.2/jquery.js'></script>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function() {

//XML時解析成XMLDOM,如傳回時已宣告ContentType=text/xml,type="xml"可省略
$.get("../ReturnDiffType.aspx?t=xml", {}, function(x) { alert($(x).find("Item").text()); }, "xml");
//JSON時直接解析成物件
$.get("../ReturnDiffType.aspx", { t: "json" }, function(o) { alert(o.Name + "->" + o.Rating); }, "json");
//上述寫法也可寫成以下形式
$.getJSON("../ReturnDiffType.aspx", { t: "json" }, function(o) { alert(o.Name + "->" + o.Rating); });
//Script時直接執行
$.get("../ReturnDiffType.aspx", { t: "script" }, null, "script");
//上述寫法較冗長,故多寫成以下形式
$.getScript("../ReturnDiffType.aspx?t=script", null);
//將HTML內容載入<div id="x"></div>中
$("#x").load("../ReturnDiffType.aspx", { t: "html" }, function(d) { alert('Loaded!'); });
});
</script>

2010年7月3日 星期六

WEB 3.0?您別挨罵了!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即時通上面傳來朋友的訊息,說他看到一個自稱Web3.0的網站imiyu。點進去一看,還真不是蓋的,再次證明,台灣很多人從WEB 2.0開始就沒有搞懂這些名詞的真正意義,合者你以為3.0是2.0的升級版嗎?


Web 3.0這名詞首次出現大約是在2006年初,在Jeffrey Zeldman的部落格文章中被提到,而在同年五月的時候,Tim Berners-Lee給了Web 3.0一個確切的定義:

People keep asking what Web 3.0 is. I think maybe when you’ve got an overlay of scalable vector graphics – everything rippling and folding and looking misty – on Web 2.0 and access to a semantic Web integrated across a huge space of data, you’ll have access to an unbelievable data resource.

—Tim Berners-Lee, A ‘more revolutionary’ Web


2006年11月的Technet Summit,Yahoo的創辦人楊致遠則對Web 3.0發表了如下的定義:

Web 2.0 is well documented and talked about. The power of the Net reached a critical mass, with capabilities that can be done on a network level. We are also seeing richer devices over last four years and richer ways of interacting with the network, not only in hardware like game consoles and mobile devices, but also in the software layer. You don’t have to be a computer scientist to create a program. We are seeing that manifest in Web 2.0 and 3.0 will be a great extension of that, a true communal medium…the distinction between professional, semi-professional and consumers will get blurred, creating a network effect of business and applications.

—Jerry Yang


同一期的Technet Summit當中,Netflix的CEO兼創辦人 Reed Hastings也對Web 3.0這個名詞出了簡單的定義:

Web 1.0 was dial-up, 50K average bandwidth, Web 2.0 is an average 1 megabit of bandwidth and Web 3.0 will be 10 megabits of bandwidth all the time, which will be the full video Web, and that will feel like Web 3.0.

—Reed Hastings


自此之後,Web 3.0的定義以及其核心意義就不斷的被討論著。雖然本人一向認為,不管Web幾點幾,都是行銷的人想要對普羅大眾傳達理念的商業手法,事實上技術在開發的時候,根本不會去想什麼幾點幾的問題;因為重點不在幾點幾,而是網站本身到底有沒有一種創新而且從消費者角度來思考的價值在。所謂的Web幾點幾,是在網站的功能與發展已經在國際當中出現顯著的趨勢時,後知後覺的網路行銷大師才開始對這些網站做出歸類及分析,企圖找出這些網站背後所隱藏的趨勢風向;另外一種Web幾點幾出現的原因跟需要被定義的理由是,開發網站的人需要一種行銷策略及話術來與消費者做快速簡明的溝通,而最方便的,就是創造足以引起話題並可使人朗朗上口的名詞。基本上,我對Web幾點幾這種名詞沒什麼太大的感覺,尤其在台灣,嘴巴說自己2.0,實際卻只有0.2的網站比比皆是,根本可以說是已經無聊到狗都拉不出屎的程度。

但是,Web3.0還是有它模糊的概念在,簡單來講,就是一種更加人性化並且帶有智慧的網站,而且,他的發展理由,就是為了要能夠有效處理Web 2.0時代爆增的資料量。下面是維基百科所定義 Web 3.0 所必須具備的幾項特色:

Transforming the Web into a database
An evolutionary path to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he realisation of the Semantic Web and SOA
Evolution towards 3D
Others

雖然Web 3.0的定義還沒有完全被決定出來,但是絕對不會是imiyu所宣稱的那種東西,咱們來看看他們的公關稿怎麼寫:

WEB3.0的誕生?!
喧騰多時的WEB2.0,主要是以用戶分享的內容(UGC, User Generated Content)及用戶個人體驗為軸心的服務概念。很多人都想知道,WEB2.0的下一步,又會是什麼呢?由手機加值業者跨足網際網路領域的創易通科技,將很自豪的宣告:iMiYu的推出,將是WEB3.0的誕生!


首先,要說的是WEB3.0的誕生絕對跟iMiYu的推出毫無半點關係;就算是互動式影音方式,把所有的功能影音化、活潑化,都不能夠因而成為Web 3.0的網站,寫這篇公關稿的人,連維基百科的資料都沒有看,拜託,請上美國雅虎搜尋引擎打上web 3.0,他就排在第一個好不好!又不是多難找的資料,有必要懶到連功課都不做嗎?寫這種公關稿出來,到底是想要唬弄誰啊?

還有,這一句是什麼意思?

iMiYu的推出帶領用戶進入更寫實,更活潑,更有創意的社群交友時代!美國有YouTube,日本有MIXI,台灣終於也有”iMiYu”了!!

MIXI跟iMiYu我還能夠理解,YouTube是什麼啊!人家是影音分享網站,根本不是定義在社群,到底是在亂比什麼啊!好歹也拿個Facebook或是Orkut之類的東西來比吧?真的不行,拿Cyworld比也很貼切,沒事拿Youtube出來比什麼鬼?這種類比法根本就像是「國外有Google,而台灣現在總算也有無名小站」一樣可笑,拜託,這實在不是很有深度的笑點,不要弄在公關稿這種涉及公司形象的文章上,會糗的。

在看看「國外著名的YouTube, Myspace, Facebook都是成功案例。現在也是時候讓我們擁有自己的社群服務了!你還在等什麼?!」,吼~就跟你說YouTube的定位不在社群,到底在比什麼啦!你去隨便問一個用過Youtube的人,沒有人會把它定位在交友社群平台,到底有沒有認真去研究一下啊!隨便就跳出來說自己是WEB 3.0,還大聲宣稱「iMiYu的推出,將是WEB3.0的誕生!」,真的是很令人啞口無言,連拿著紅筆的一隻手,都不知道要怎麼寫批註。

Web幾點幾不只是口號而已,他其實是象徵網際網路發展的每個過程跟代表時期,講自己WEB 3.0以前,請做足功課,不然就會被我這種人寫成文章記下來,以後被笑一輩子,終生背負著「唷!他說他是WEB 3.0ㄝ!」的標籤;我也真的希望台灣很多喜歡隨著人家高喊兩句新穎名詞的行銷人,任何特殊辭彙在使用以前,請學著先去深入研究這個名詞的真正意義,不要老是人云亦云的學著講,然後什麼都不懂。

就像很多說自己是2.0的網站,連網頁標準化都辦不到,還分享咧….(這句純粹是個人無聊的牢騷)

web3.0與web2.0的區別

這是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有關Web3.0概念的文章,記得是前一陣子中正大學的一個教授發表的。

當web3.0提出來的時候,有很多人反對,稱有炒作之嫌。不是說為概念的提出者辯護,我個人認為這個倒沒有指責的必要。既然是概念,就允許他選擇某個詞來概括,比如他之前用web2.5,幾天之後升級到web3.0。用web3.0只是希望這個概念便於傳播,當然,你也可以稱其為“深度互聯”,甚至你自己也可以稱作“阿豬阿狗”。只要能夠在概念中能夠完整的解釋這一內涵就好。

為什麼我在這邊為幕後提這個概念的人寫這些博呢?首先,我決不可能是槍手,因為達不到的那些寫手的水準,再則我的博客也沒有像keso那樣有影響力,有五個人能認真的看我的這篇文章已經算是不錯的了。寫只是因為認同他提出的觀念,儘管這些理念在我們平時中已經可以見到,但把他們概括提煉出來又是他的本事了。

web3.0之所以是目前的升級版,是因為它與web1.0,web2.0有不同的分享機制。

web2.0的一重要理論是六度分隔理論,“在人脈網路中,要結識任何一位陌生的朋友,中間最多只要通過六個朋友就可以達到目的。”

web3.0倡導的理論是利益共享理論,在一個利益結點上,任何人都可以通過某種關聯實現共享。比如,在此前提出關於新博客大賽的例子裡,美國的一家公司很可能通過N個主體的聯繫之後,參與以搜狐博客為起點的利益共享圈。

web3.0之前的個體地位“唯中心論”。要麼以門戶為中心,要麼以個人為中心。而web3.0的提法是完全的去中心,無中心概念。只有利益圈和利益鏈的概念,也就是只有起點或者甚至沒有起點,如在那個例子裡,博客大賽是一個利益鏈的起點,如果最終的終點回到博客大賽上,那就無所謂起點,每個參與方都可以算是一個利益的起點。你只要是參與進來,你就可以處於每個利益的節點,實現利益共享。

web2.0分享的是資訊,web3.0體現的更多的是一種思維。如在web1.0,大家上新浪看新聞,去天涯灌水。web2.0時代上中國博客網寫博客,上土豆網發布個人播客作品。在web3.0時代,你不一定要在電腦面前上網才算是參與,你有可能買了一只小布偶,而事實上,你已經領養了某個遊戲的一只寵物。也有可能因為這只寵物而獲得某個抽獎機會。你還可以通過手機提供的平台為你的寵物餵養,而不一定需要3G手機才能實現參與網際網路。web3.0的思維可以體現在任何地方,網上網下都將聯繫起來,只要你願意,可以把這種思維用在你所處的任何一個利益的節點上,從你開始往外拓展,形成一個鏈,一個圈。

web3.0將改變傳統網際網路的作用。在前web概念中,網際網路被稱為“工具”“玩具”,而在web3.0中,它就不僅僅限於工具的層面,它成為了一個利益原點,成為一個紐帶,連接參與不同利益鏈的不同的個體。你可能不是因為要看新聞要上網,你可能因為要兌換一個獎品而上網。而企業可能不是因為發布產品資訊而上網,卻是因為要線下的某個銷售活動而上網。

web3.0改變傳統對網際網路世界的描述。我們之前會習慣的稱網際網路為虛擬世界,我們平時接觸的人事是現實世界,而在web3.0概念中,淡化甚至消除這種區別,沒有所謂的虛擬世界和現實世界,就像你不會把打電話看成在虛擬世界裡與人溝通一樣。甚至可以這麼理解,網際網路最終也是現實的,像你手頭用的很多東西一樣真實。

2010年7月2日 星期五

我心中的Web3.0定義(下)

Web3.0的對照組

我們來個情境模擬,假設現在給你200萬去組織一家網路公司,請問你會想要從事那方面的經營?給你24小時努力去想,無論交友網站、租屋網、購物網、專們的社群網站、比價網、集購網…只要你想得到的,到Google搜尋一下,幾乎98%你所想到且可以被經營的網站都早已實現,甚至有些都經營的有聲有色(包括線上拜拜都有)。除非你充滿創意與奇想,發掘出僅剩餘的2%可能性(或者是機會),否則多數的人應該都不敢貿然再投入這個市場。

這個狀況就好像15年前,如果你有200萬你可能會想要開一間超商來經營,但換作是今日,我認定90%會選擇加盟7-11或是全家等具有規模的連鎖超商。再舉個例子,以前想開咖啡店的人,通常自己開一間按個人喜好的特色咖啡店,但時空轉移到現代,90%的人選擇加盟知名咖啡連鎖體系。

為什麼?難道加盟超商的連進貨點貨打收銀機都不會嗎?難道開咖啡店的人連煮咖啡都不會嗎?其實道理很簡單!

其一,因為這些加盟商已經建立完整的通路機制、行銷模式、教育訓練與品牌價值等多樣的環境,只要你捧著資金加入,風險不但可以降低許多,也可以減少市場摸索的錯誤嘗試,這就是現在較具有規模的商店都屬於連鎖性質。

其二,因為你拿到的只是200萬,因此你無法與既有的產業競爭,如果今天你拿到的是20億,那就會不一樣,因為你可以自組聯盟,在市場中在殺出一片血路。但…請問有幾個人可以拿到20億?少了三個0,卻是天差地遠。

現在的網路市場就像15年前開雜貨店或咖啡店,每個人都可以開店,每家店都有機會,但網路也經過多年的歷練,大者恆大的狀況逐漸明顯,如果你了解超商的發展結構與歷史,這時候你有200萬組織一家網路公司,請問你會自己開店,還是加入所謂的連鎖體制?成立一個網站經營就像看人家賭,好多人賭贏一把,但更多人輸得一屁股。看久了,自然也會忍不住也下來賭,就跟樂透一樣,一推人狂買樂透,但中獎的會有幾個?何況做網站還要有點實力,能否有盈餘,又是另外一回事。

夢想與現實

網路由於充滿許多的想像空間,因此多數的人會抱著無限的期望投入這個產業。我們常在報章雜誌與媒體,看到許多成功的案例,但這些成功的背後,或許隱藏了許多的心酸與血淚,雖不是可歌可泣,卻也夠耐人尋味。

在過去,網路創業者多以興趣或是喜好投入某些市場,往往是無心插柳柳成陰,卻也成功了創造出許多成功案例。這是夢想,並且被實現。回看今日,持有夢想的人一樣還是很多,但現實卻阻斷了你的想像,因為你很難找到一塊處女地來實現你的美夢。夢想與現實,前後才15年的光陰卻呈現差天地遠的距離。(就算要成立網站,連網域名稱你都很難找到理想的…)

網際網路即將進入3.0的時代

除非你的野心是想要幹掉市場第一名的強者,就如你下定決心與7-11來一較高下,否則多數的人是採取依附的方式來獲取他們想要得到的。因此,如果你想要透過網路賺取一些營收、獲得一些成就感、謀得一份利潤,而不是爭天下,那你就不該再迷思於1.0與2.0的模式,而該採取擁抱3.0的共益精神!

Web3.0的重心,在於他的資源與利益共享。它可以是1.0+3.0的做法,也可以是2.0+3.0的做法,怎麼作都無所謂,只要精神放在共益共享原則,即便僅集合10位創業者,也可以創出2000萬規模的網路公司,比起單細胞單打獨鬥的場面更有可看性。

Web3.0的突圍

大家都聽過一根筷子被折斷的故事,要折斷一根筷子是如此的容易,但要折斷一整把筷子就不簡單了。多數的網站都集中在一個團隊或公司在經營,它們就如一根筷子,不但很容易被擊倒,而且還會產生出很多筷子在市場上一起搞出紅海市場,這個紅海,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各個都成為風中殘燭。就如Web2.0的網站,要舉例可以講出很多個,但是如果問哪幾個真的賺錢?可能五根手指頭都數得出來。

如果你的實體超商天天打折,你可以創造超高的人氣與買氣,但你的收益可能無法讓你撐過半年,這就是所謂的假像。不如旁邊一家擺明售價不低,但客人卻長期穩定光顧的連鎖商店。一時的單打獨鬥可能看不出勝負,但他背後長期的透過總部與聯盟的支撐,讓他長久經營,才有資格成為路遙知馬力的大贏家!

你該創造還是加入Web3.0 ?

這個問題就如第一段陳述的對照組,你要創立具有品牌價值的7-11,還是加盟7-11一起經營。如果你的口袋夠深、組織能力強、管理制度優,系統建置、硬體架設、防駭防盜防小人對你來說通通沒問題,那你可以考慮組織屬於Web3.0的聯盟體,造福多數的群眾來加盟體你的體制,共享資源與經驗,創造出具有營收的網站,不需要從頭開始就可於短時間獲利,那你就是他們的活菩薩。如果你業務能力好、銷售能力佳、市場敏銳度高、與顧客關係好,只是口袋不深、不想冒大風險、只要營收穩定,那你可以考慮加入優質的Web3.0概念網站聯盟,當個信徒衣食無缺,這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讓我們期待新的Web3.0

我們不能說Web3.0比Web1.0與Web2.0來的好,因為它不是軟體,版本越高越好。但他的精神來的比Web1.0與Web2.0更為開放,讓更多的人即使不懂網路,卻也可以用心投入這個市場,也可以獲取聯盟的支持與經驗,降低更多的風險與嘗試。我們期待網路有更多的參與者可以一起投入,相互扶持,創建更有可看性與規模的網站。7-11的確帶給我們方便,繳停車費卡費,買生活用品吃早餐,傳真影印樣樣都行,如果沒有這些聯盟的成立,或許大家都還在過去雜貨店的時代,如此,我們的生活何時才能更為進步與繁榮呢?

我心中的Web3.0定義(上)

突破僵局制的WEB3.0

Web3.0這名詞自從Web2.0網站走紅後,就有許多人或團體在為Web3.0定義新的模式與規範。但經過多年的等待,始終尚無明確的定義,因此大多數的人還停留在Web2.0的概念階段。這就如本次奧運棒球賽一樣,十局下半,雙方還是1:1平手,眾夥引領期盼的十一局上半即將到來,因為他將採用突破僵局制的Web3.0。

為什麼是突破僵局制?

會引述這個比喻,主要是Web2.0卡在這個階段很久,陷入一個僵局。如果看過海星與蜘蛛這本書的人,或許可以很深刻的了解Web1.0與Web2.0的實質涵義與差異,但2.0模式始終是一個僵局。資料共生是可以快速達成資訊共享,但卻很難達成獲利共享與分配。因此多數Web2.0網站不能說不賺錢,而是不公平的分配,將導致架構平衡的瓦解。這時候,就要靠3.0來突破這樣的僵局。

還是重述Web1.0與Web2.0

Web1.0的商業模式很簡單,是由企業主或營運者來營運整個網站平台與資源。所有的基礎架構建立在私有的資訊平台上,使用者端僅扮演讀者的角色來取經。在這裡缺少了社群互動感、缺乏自主性、缺少集體創作與創意也缺少了參與感。一切只能更隨著原創者所規範的的框架來運作,這就是Web1.0的出發點,也是網路最原汁原味的開始。

Web2.0的商業模式更簡單,他把內容服務的部分交給使用者,只要創造出一套平台模式,就可以讓所有的人來共通使用。加強互動性、可自我改變版面排列與顏色搭配,讓使用者有部分的自主權。網站營運者只需要維持網路世界裡的和平相處,內容分類的正確性,無傷天害理、爆力情色、非法亂紀的狀況發生,就可收取該有的收益。在透過小額分配機制給用戶端一些甜頭(或是用戶端自己砍入賺錢插件),就可以求得這治世的真理。畢竟網站還是營運者的,分配得宜就可創造出人民公社的中心思想,因此經營者還是屬於”一個”單位。

因此,不管是Web1.0還是Web2.0,實際的所有權還是掌控在企業主或營運者手中,經營者還是屬於單細胞。分享的理念僅在於內容服務,並非經營面著手。

擁抱雲端的Web3.0

我心中所定義的3.0,會有點類似Google所提及的雲,也可以想像成將進行多重分裂的單細胞。簡單來說,Web3.0的營運者創造出共享的營運機制、工具或模式。而使用者變成可經營者,拿到網站的部分資源(也可以是全部)來營運自己熟悉的領域。它可結合Web1.0的原生概念,融合Web2.0的分享概念,再突破產生Web3.0的共益理念。這樣的描述或許有些模糊,因此我們可透過下面的範例來加以說明。

全新3.0營運模式

某A廠商開發了一套論壇程式,在過往的方式都是將論壇程式打包販售,每個持有程式的經營者自行開設論壇各自經營主題。而論壇屬性較偏向Web1.0模式,所以就產生了數個Web1.0網站。某B廠商也開發了一套部落格程式,每個持有該程式的經營者自行開設部落格各自經營。而部落格屬性較偏向Web2.0,所以就產生了數個Web2.0網站。這就是所謂的僵局與紅海,所看到的網站開始大同小異,互相抄襲也相互進步。但格局始終是大夥各走各的,井水犯河水,拿著差不多的武器在市場上搏鬥。管你幾點零,先搶先贏。免費、下殺、跳樓…等想的到的方式通通上演。

就在大夥殺成一片的紅海市場,某S廠商發展了一套論壇程式,打破傳統打包販售方式,將論壇開放給數個專業經營者來營運。凡網站的會員、刷卡機制、紅利點數、個人化服務與使用行為都變成了共享資源。透過有效的模式(規範),讓該保護的資料被保護、該共享的資料一起共享、讓該分配的利益也妥善分配。S廠可隨時更新更好的服務與技術來提供給經營者,而經營者只需要專心營運好業務端,把雲與端的工作測底分離,產生共創共享的雲端理念服務機制,這就是新的Web3.0的概念。網站不屬於任何一個人,每個人都可以持有一塊運作的天地。採用分散式經營,集中式管理的全新架構。單細胞分裂的任務就此產開。

範例:S廠商發展了一套論壇程式,為Talk.tw台灣論壇網
AA公司每年以權利金三萬經銷了 www.baby.talk.tw 寶寶論壇網站
可自行開拓寶寶的市場與廣告,核心採用Talk.tw台灣論壇網的Web3.0創新服務機制。

BB團體每年以權利金三萬經銷了 www.Car-BMW.talk.tw 寶馬汽車論壇網站
可自行開拓寶馬汽車的市場與廣告,核心採用Talk.tw台灣論壇網的Web3.0創新服務機制。

CC網友每年以權利金三萬經銷了 www.SKII.talk.tw SK-II化妝品論壇網站
可自行開拓化妝品的市場與廣告,核心採用Talk.tw台灣論壇網的Web3.0創新服務機制。

AA、BB、CC三家公司或團體組織,所共同經營的網友,可以在這三個網站以單一帳號密碼來通行,可遨遊所有的論壇網站。每個網站都是不同業者在經營,也有各自的市場目標與屬性。它們提供的服務不但讓使用者習慣統一介面更容易上手,更可將跨站的資訊服務整合。來源可以如此的豐富,管理卻可以如此的單一。如果你以前加入10個論壇網站,必須註冊10個帳號密碼,每天到10個網站去查詢回應狀態。但在Web3.0服務概念,您僅需登入一個網站,就可以同時串連10個網站,協助使用者更容易的管理與回應。

而AA、BB、CC三家公司或團體組織,可專心經營網站內容,獲取廣告與收益來源。他們不需要傷神網站平台的更新維護、程式的改版、系統的建置、IT人員的管理以及駭客的入侵。他們只須專心在業務端與營運管理,將複雜的東西交給雲、拿手的東西交給端。新的Web3.0服務概念就此誕生,即使有新的DD論壇誕生,AA、BB、CC也可立即串連廣告與服務,達成魚幫水水幫魚的互助精神,也脫離紅海的市場競爭。

簡單的敘述、複雜的運作

Web3.0的概念,會比Web1.0與Web2.0來的更複雜,但這部分指的是網站架構、系統建置、分配模式等。這種複雜的事情就交給專業的公司來運作。如果要舉例非網路世界的運作,白木屋可以說是Web1.0,幾乎都是賣自己的商品,屬原創性質。大賣場即是Web2.0,可讓廠商進駐銷售商品,也可駐點推銷,但必須與由賣場結帳,在結算分配。那Web3.0是甚麼?其實就比較像是百貨公司,每個攤位可以自己結帳(如美食街),自己廣告自己推銷。但也能使用共享設備,例如百貨公司供應的發票機、共用的洗手間(有阿婆會打掃)、共用的電梯與空調、共同累積的紅利點數、也可共同舉辦周年慶優惠。每個攤點只要負責自己的專業,把銷售做好即可,大規模的事交給百貨部們處理,但卻能有著不同的營運端口。統一,不但能讓網友逛起來更舒適、更明確也不雜亂。但樣式卻可以豐富、有趣甚至於超值。只要與百貨公司好好配合,年中慶保證賺翻天。(當然,百貨公司不是隨便人可以經營的)

如果舉例變成國家
中國(共產黨專制)屬於1.0
美國(邦聯或聯邦)屬於2.0
歐盟已經邁入3.0,貨幣統一、利益共享

您了解Web3.0的涵義與精神了嗎?還是早就準備好蓄勢待發,勇闖藍海新天地!

眾說紛紜的web3.0

Web3.0是無所不在的虛擬空間,只要有手機就可以連接全世界。Web3.0是取代入口網站,以個人為中心,賦權於民的網路使用環境。Web3.0是一種人工智慧的語義互動平臺。Web3.0是互助合作的分散是入口網站。到底什麼是Web3.0,大家眾說紛紜,也有人認為現在所提到的Web3.0的概念其實包含在Web3.0的範疇中。然而,Web3.0是什麼?

目前是否進入Web3.0的時代?其實都是無解的答案,但我們可以知道的,無論電子商務或行動商務都朝著更便民的使用模式發展,也因此誕生許多新興的網路服務,這些服務都有其特殊之處,以下將介紹一些具有Web3.0概念的服務或計畫,瞭解當前Web3.0的發展情況。

臺灣中正大學資工系吳昇博士於2006 年提出N U Web的計畫,他認為We b2 . 0 所強調的是使用者的生產與互動分享,但卻來還是透過商業化的大入口網站連接到自己的網頁,網路仍然是被壟斷的空間。因此N U We b計畫就是將架設網站的過程變簡單,只要使用N U Web的cl ient,就可以透過webnameserver 連上自己的電腦,資訊流通就更自由了,自己辛苦經營的部落格也不會輕易的被賣掉了,另外,若是開發出手持裝置的cl ient,資訊的傳遞也會更行動化。而這樣把網站所有權交還給使用者,還加上行動化傳遞,這其中正包含Web3.0的概念。

而中國也提出Movo語義互動平臺,讓平臺上的人可以使用母語與其他語種的人溝通。Movo 將先運用在影視媒體、企業服務與全球教育三大領域。然而,Movo 和NUWe b 都還在研發階段,只是勾勒出Web3.0大概的樣貌。中時電子報於2008 年5月提出Web3.0的服務Hidada,是具有MSN 功能的微型部落格,未來將與電信業者和衛星導航合作同步分享資訊,可惜目前Hidada 開站不到半年已經搜尋不到任何相關資料了。而M r.6曾介紹過全台首創的雙模社群網站i MiYu有樂幫,iMiYu的會員可以坐在電腦前使用,可以用手機邊走邊玩,也可以手機搭著互聯網上線。若從行動化與否來定義Web3.0,那麼i M iYu是台灣目前較成功的實際案例。

Google鋪好的web3.0之路

Google 的三部曲101計畫、軟體開發平臺、手機開放平臺(And roid),一步步創造 we b3.0的時代。Goog le的101計畫建立大型的資料中心,強大的運算能力提供學校與個人豐富的資源;軟體開發平臺聚集使用者智慧,收集多種軟體;而手機開放平臺,讓每個採用 Android 的手機都可以和Google 提供的眾多網路軟體相容。若三個計畫充分實現,再加上i M iYu這樣豐富元素的社群網站,及NUWeb的計畫,似乎更貼近未來Web3.0的藍圖。但一切都還言之過早,Web3.0的時代何時到來?我想還需要一段漫長的時間。

Web2.0 的概念以廣泛受到大家的注意與重視,然而時間一久,許多人也認為時間差不多也到了該進化的時候了,因此近期探討Web3.0的聲音也不斷的出現。如果相對於所有服務皆由入口網站所服務的We b1.0 來說,強調小兵立大功精神,集合眾人力量的服務或網站稱之為Web2.0,那麼Web3.0又是什麼呢?

web3.0 的定義仍然眾說紛紜,可以確定的是,Web3.0 是多數人對於未來網路應有樣貌的願景所做出的一種想像和期待,在這些人的想像中,網路勢必要比現在的情況更貼近於網路使用者才能算是「升級」,也因此Web3.0也可以認為是一種對於前兩代的網路世界所做的反省和批判了。從目前眾多對於Web3.0的願景看來,對於We b2 . 0或We b1.0 的批判,可以約略分成技術層面、服務層面和網路民主層面,當然, 要革新到下一代每個環節都是不可或缺,但這三種不同導向的Web3.0卻也各有特色。首先,技術層面指的是寄望Web3.0 能朝人工智慧的方向發展,其開發目標是提供一個基於不同需求的過濾器,並能夠依不同的問題和現狀做出最佳狀況的判斷,舉例來說,如何規劃以最低預算卻兼顧品質的旅遊行程,以及安排路線和旅館等等。要達到這樣的需求,電腦必須要學會「自行思考」的能力,而不再只是依命令行動的工具。服務上的革新相對較不強調技術發展,而是網路的服務要從那個方面著手改善。例如一名在矽谷知名的顧問與創業家 SramanaM it r a,所提出We b3.0 的公式中能略知一二:Web3.0 = 4C+P+VS,其中4 C指的是內容、商業、社區和情境;而P是個人化;VS 指的是垂直搜尋。Mitra 認為垂直搜尋的功能已經逐漸發展成形,但個人化的部分卻不怎麼令人滿意,也因此We b3.0 的出現就在於這些服務逐漸成熟之時。

最後是網路民主層面,來自於對網路的強烈批判思潮:網路文化的豐美果實,究竟由誰享用?Web1.0時代,資訊集中在類似Google、Yahoo等超級大站,由於利潤與資訊雙雙掌握,擁有最大獲利空間,而進化至Web2.0後,使用者雖多了能夠自主創造的空間,但成果卻仍為組織或集團所擁有。來自這樣的反思,理想中的 Web3.0,將是一個民有、民治、民享(fort heuser, by theuser, of theuser)的網路民主時代。目前國內吳昇教授與其團隊所研發的N uWe b正朝這樣的方向前進,藉由Web3.0 的超大型入口網站與社群網站,使用者的使用空間將幾乎沒有限制,搜尋、分享與管理的功能更加先進,整個社群也將由所有使用者共同參與、分享、擁有,真正達到網路民主的概念。

無論是何種Web3.0的藍圖,其實某程度都能道出目前網路架構的不足之處改革是希望它更好,未來我們也期待,我們所使用的網路能夠更智慧化、服務更完整,也在使用的權力上更民主化。

什麼是web3.0?

要了解什麼是web3.0首先要了解什麼是web1.0 web2.0

WEB1.0:傳統網路使用型態,網路內容都是由提供者提供,使用者僅純粹接受,只能選擇要或不要,在 Web1.0 時代。幾乎所有的服務都由 Portal 提供,使用者不到大網站就享受不到方便的網路服務,這就是 Web1.0 時代入口網站能夠崛起的原因。 例如各種網路新聞!

WEB2.0:新一代網路使用型態, 增加使用者參與分享機制,部落格及分享網站互動電視皆屬之,例如:影片分享的YouTube ,I'm Vlog,知識分享的維基百科(wikipedia),和奇摩知識家!

WEB3.0:下一代網路使用型態,目前還沒有明確定義,基本概念式行動上網,脫離個人電腦的限制,目前3G,3.5G上網應會是型態之一,3.0的時代,手機整合相機、瀏覽器及個人資訊管理。汽車整合語音、定位及地圖。電腦整合音響、電視。冰箱可以上網買菜。於是,工業(代表實體)及網路(代表虛擬),已漸漸整合在人們及企業的日常運作中。沒有所謂的Web公司,因為所有公司都已Web化。沒有所謂的上網設備,因為所有設備都已上網。現在的網站設計,對外(Internet)的網站一個,對內(Intranet)的網站一個,企業資源規劃系統(ERP)也是獨立的。店舖的收銀系統一套,網路購物一套,客戶關係管理(CRM)一套。於是各項資料獨立,也無法交互應用。到了3.0的時代,網站可以對內、對外,整合企業資源規劃系統(ERP)。店舖的收銀系統就含形象網站、店內收銀、網路購物、客戶關係等。到了3.0的時代,手機可以是悠遊卡、信用卡。無線取代有線,看電視不用再接線路,一台內含硬碟的接收器,放著一個月內所有的電視及電影節目,在客廳、房間、浴室,甚至外出旅遊都可以看。接收器可以3G, 4G, 5G上網,即時通,網路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