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馬婉珍/台北報導
為了省下仲介費而買自售屋,若不做足功課就貿然交屋,恐將承受交易風險。專家建議,買自售屋應注意3要項,可保障應有的權益。
一、調閱謄本,確認該房子是屋主本人:大聲行銷顧問執行總監田大權說,不同於找房仲業購屋,房仲必須負起向買方告知屋況的意務,買方可從「不動產說明書」中觀察出,該委售物件是否為凶宅或海砂屋等瑕疵。
二、買方賣方雙代書:城市售屋族總經理張權彬提醒,買屋付款、過戶、契稅等流程繁複,買賣雙方應各自尋找自己信得過的代書,最好不要只請單方的代書,買賣雙方若心懷不軌,可能捲款而去,另一方損失重大。
三、向左鄰右舍打聽屋況、區域的成交行情價:田大權認為,買自售屋其實不見得最便宜,買方仍要向左鄰右舍探聽行情,若價格真的超低價,更要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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