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4日 星期三

『夾層屋』違建?合不合法?

什麼是夾層屋?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條第十八項定義,夾層係指「夾於樓地板與天花板間之樓層」,一般所謂的「夾層屋」,泛指利用室內挑高的空間,於樓地板與天花板之間,再加蓋一樓層之房屋。

夾層屋有合法與非法之分,合法的夾層屋,指建商最初於申請建造執照時,便將夾層的部份向主管機關予以申請,並於主管機關許可後,依核准之圖面施工取得使用執照之夾層屋。此種夾層屋,夾層部份可辦理產權登記,取得建物權狀。

至於不合法夾層屋,建商雖同採挑高樓層方式設計,但卻於建物完工取得使用執照後,才再以二次施工的方式於室內挑高部分加蓋一樓層(有些建商則不負責夾層部分二次施工,由購屋人自行施工,以規避法律責任)。此種夾層屋因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故夾層部分無法辦理產權登記,與頂樓加蓋、陽台外推等同屬違章建築。

非法夾層屋除須面對違建的拆除風險,安全性也是不容小覷的問題。因為二次施工後,增加原大樓結構未考量的載重,地震一來,很容易造成房柱扭曲變形,甚至大樓倒塌,對建物安全影響甚鉅。而且夾層材質若採鍍鋅鋼或H型輕鋼,外面再加一層三合板,這種易燃的木料材質,遇火易引燃;再者,當購屋人要將夾層屋轉賣時,其轉賣價格往往無法將其施工費用包含在內,這些都是購買夾層屋時所需考量的。

消費者遇到夾層屋的預售屋時,建議可從以下幾點判別該夾層合法與否:
1.要求建商出示主管建築機關原核准之圖說內容,如該夾層未標示於核准圖說中,即屬違法。
2.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時,如建商提及可於領得使用執照後再行二次施工者,亦屬違法。
3.若消費者無法自行判斷,可要求建商出示建造執照,依執照號碼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查詢。
4.要求建商在買賣契約中,加註「保證該夾層合法,否則無條件解除契約,返還價金」等文字。

若購買的夾層屋是中古屋或成屋,消費者則從建物所有權狀去了解,該夾層有無登記於產權面積中(即所謂權狀面積)來判斷該屋是否為合法夾層屋。

最後要說明的是,如果已買到不合法夾層屋,消費者應積極蒐集建商之售屋廣告、建商口頭承諾之錄音帶……等證據。並視具體個案,看看可否依民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向建商主張意思表示受詐欺而撤銷意思表示並解除買賣契約;或依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或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之規定,向建商主張負擔瑕疵擔保的責任;或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向企業經營者或媒體經營者主張不實廣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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